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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

  • 武汉市教育局
  • 2022-10-1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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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协,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相关高校科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挥科协系统资源优势,有效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高学生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教育部、中国科协决定充分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科普资源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各地各校要以“请进来”的方式,引进一批优秀科普人才和相关科普机构,有效开展科普类课后服务活动项目。科协组织要会同当地教育部门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科普经验丰富的科学家、两院院士及科技人才、科普工作者,以及符合学校需求的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校自主选聘为科技辅导员或合作机构,并参与学校课后服务。选聘的科技辅导员和合作机构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遴选、开发、引入优质科普资源,通过作科学报告、讲述科学故事、开设线上线下科普课程、指导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生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就近分期分批到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天文馆、科技园、动植物园、农业示范园、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场景式、体验式、互动式、探究式科普教育实践活动。科协组织要指导支持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优先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要,开发精品科普课程,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讲解指导,切实增强科普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适宜性和趣味性。教育部门、科协组织要指导学校加强与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工作对接,共同做好课后科普实践活动计划,保障活动有效实施。鼓励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利用节假日安排学生专场和家庭亲子科普教育活动,向中小学生优惠或免费开放,积极吸引学生参加。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发研究性学习课程,组织有关专家指导有兴趣的学生长期、深入、系统地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鼓励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招募中小学生志愿参加科普讲解导览等服务活动。

三、联合加强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教育部门要会同科协组织将遴选推荐的有关科学家、两院院士及科技人才、科普工作者纳入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支持开展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统筹制订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注重依托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精心设计培训课程,突出世界科技前沿、科学发展规律、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精神、思想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开阔教师科学视野,提高教师科学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育部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专门设置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引领带动各地加强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教育部和中国科协组织有关专家开发研制与学校科学课程相适应的体系化配套课程资源,通过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向学校免费提供,为教师教学提供专业支持。

四、发挥科协组织在规范校外培训中的作用。科协组织要加强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研究,积极研制有关专业标准和工作指南,为有关管理部门加强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提供专业支持。要以举办相关专业培训或论坛活动、开展监测评估研究等为载体,积极引导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整治各类传播“伪科学”的校外培训活动。

五、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各地教育部门和科协组织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建立工作专班,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定期对接双方需求,加大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形成协同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科技辅导员,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要将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成效纳入教育部门、科协组织的年度绩效考核和“双减”工作督导检查,对作出突出成绩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宣传。定期评选推介科普类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和精品科普课程资源,积极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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